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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院組織架構

組織架構

  • 院務會議職掌

(一)院務發展計畫。

(二)研究所、學系及附設機構之設立、變更與停辦。

(三)教務、學生事務及總務上之重要事項。

(四)其他有關院務發展及資源分配重要章則。

(五)院長交議及其他重要事項。

  • 教師評審委員會職掌
(一)審議有關本院教師之聘任、聘期、升等、學術研究、延長服務等事項單行規章。
(二)審議有關本院教師之聘任、聘期、停聘、解聘、不續聘、資遣原因認定、延長服務及延長病假等事項,但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審查一般教師升等案件。
(三)審議有關本院教師之教學、研究發明、學術論著、服務貢獻等升等事項。
(四)審議有關本院教師參加國內外進修及教授休假研究事項。
(五)審議有關本院教師之年功加俸(薪)事項。
(六)審議本院教師違反教師法第十七條有關應負義務規定之相關事項。
(七)其他有關教師應行審議事項。
 
  • 課程委員會職掌

(一)擬訂本院各系所科課程、教學規劃之共同原則。

1.各科系所畢業學分數。

2.課程架構:校訂必修科目、院訂必修科目、各科系所必修科目與選修科目之配當。

3.其他有關課程規劃共同事項及其中英文課程名稱。

(二)審議本院各科系所課程。

(三)規劃協調本院所開設之共通課程。

(四)規劃協調本院所開設之跨領域學分學程。

(五)協調與整合全院之開課資源及師資。

(六)本院其他與課程有關事項。
 

  • 資源管理委員會職掌

(一)院內教學單位會計年度資本門所需各類空間增修、器材設備等分配。

(二)院內教學單位實習教室及產學計畫設備共享機制。

(三)院內新設專業教室軟硬體設備規劃。 

  • 自我評鑑委員會職掌

(一)負責推動及執行相關自我評鑑事宜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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